根据《福建省天然香文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已于2023年8月26日组织完成对《檀香及制品感官鉴定标准》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议。经审议,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福建省天然香文化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相关企业,使用单位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者请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魏金向 地 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西路1号中国香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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